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玲玲 通讯员三宣、丁浩标报道:2月17日,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媒体解读会,针对日前印发的《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下称“扶农‘十三条’”)的出台背景和详细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强调通过解决问题和资金补助两方面举措,与农业经营主体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实现稳产保供稳就业。
2月15日,三水区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从税收延期、援企稳岗、生产经营、金融服务、政务服务、叠加配套六方面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抗疫情渡难关。
据介绍,扶农“十三条”的扶持对象包括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企业、菜篮子基地、经营大户以及农业贷款户。作为重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正在加快将政策执行落地。
符合三水区农业产业导向的116家农业经营主体、22家“菜篮子”基地直销店可获得一次性补贴;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缓交社保费;对承租区镇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2个月租金,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性质单位为租户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扶农“十三条”中,第六至十条为涉及金融服务条款。明确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农业贷款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农业贷款户,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同时,实施“政银保+”工作,设立临时“过桥基金”,对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发生的正常续贷和展期贷款给予50%、为期半年、总额约220万元的贷款贴息。此外,开辟贷款工作绿色审批通道,由原来的常规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缩减为6个工作日。
扶农“十三条”还为经营主体提供交通便利,确保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对运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的车辆,加快办理省农业农村厅的《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打通农产品运输障碍。
“本次扶持政策的扶持总金额达1400万元,带动农户1.97万户,通过贴息和‘过桥基金’撬动解决的农业贷款金额近2亿元,目的就是稳产保供稳就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伟杰表示,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可操作性政策措施,解决农业经营主体在实际生产工作中面临的交通运输受阻、人手不足等问题,减轻复工稳产成本压力和还贷资金压力,进一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应对市场挑战的能力。
原标题:三水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三水扶农“十三条”政策
投入1400万带动近2万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