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何艳纯通讯员晶科报道:目前,《佛山市三水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扶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修订)》和《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上述政策,三水将继续大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企业设立“离岸”研发机构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资金。
记者对比2017年出台的《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发现,《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对企业的扶持范围,新增对企业设立“离岸”研发机构的奖补。
该“离岸”研发机构指的是三水企业的内设派出机构(为非独立法人实体)。具体而言,从事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三水区企业在高层次人才及科技创新资源高度密集的城市组建“离岸”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最高拟给予扶持200万元。
佛高区三水万亩产业园是三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图为该园区内的三水高新创业中心。(资料图片)/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除设立“离岸”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被科技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三水拟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300万元。被科技、工信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拟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上述新修订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扶持管理办法主要是对照省级、区级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二次修订,扶持范围有所扩大,并对原有相关细则条款进行了细化处理,对区级孵化器认定从严。”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说,希望上述新修订的办法日后落地落实,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加强和规范全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建设和管理,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全区创新创业载体的健康发展。
此前召开的三水区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据悉,区经科局今后将大力引进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助力区内主导产业做强做大,推动城市三水高质量发展。
其中,区经科局将结合佛高区三水万亩产业园建设重大平台需求,加强与乐平镇工作联动,通过推行“区级配套扶持+镇(街道)提供载体”引进模式,重点对接市级科技创新资源,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领域引进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原标题:三水新修订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扶持管理办法
设立“离岸”研发机构最高奖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