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珊莹报道:2月1日,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全市用人单位做好复产复工阶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做好返工人员健康监护工作,落实复产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制定、完善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市卫健局要求,用人单位要针对返工人员实施分类管理。针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返工人员,应设置独立区域安排其入住观察14 天,并指定专人对其每日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针对来自非疫情发生地的返工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卫生检查和健康登记,详细记录他们返回佛山的时间及出行方式。所有返工人员经检疫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
同时,用人单位要结合复产复工“三个一”(一次培训、一次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通知建议,用人单位应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会议等人员群聚的活动,向员工发放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此外,还要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尽快安排其到医院诊治。
市卫健局强调,用人单位还要提前制定、完善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人,确保专案处理、专人负责。适时组织开展沙盘推演,并根据推演结果完善预案,确保预案措施有效、流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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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市卫健局发布做好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针对返工人员实施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