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阮凤娟报道:佛山跨境电商发展再迎利好!日前,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佛山等50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广东共有6个城市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根据《通知》,入选试点的城市和地区可按照《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该文件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发展。
2019年底,佛山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作为跨境电商发展先行先试区,综试区拥有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明显的政策优势,并将为企业享受政府服务、物流及金融等方面提供巨大红利。据佛山海关统计数据,2019年1~11月,佛山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进出口69.7亿元,大幅增长1.2倍,发展势头迅猛。
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19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9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9%,对丰富国内产品供给、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吸引消费回流、更好满足居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更好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原标题:佛山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