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困扰着不少家庭。自今年4月1日市医疗救助办法正式实施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高明分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大力推动医疗救助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兜底作用,为防止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提供了重要保障。
今年截至10月,高明区实施医疗救助17419人次,救助金额451.71万元,分别较去年增长138.55%、11.84%。同时,区医保局率先完成全区首宗因病致贫医疗救助个案,大幅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去年,就读六年级的黄某因腰椎跌伤住院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需189573.86元。自父母离异后,黄某的医疗费和生活开销仅靠母亲做微商的微薄收入支撑,生活拮据。
就在她们一筹莫展之际,近日,区医保局来到黄某家中宣讲相关医保政策,并告知其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还可通过医疗救助解决大部分医疗费用,为黄某母女俩送来了“及时雨”。
高明区医保局走访慰问患者家庭,宣讲医保政策。/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摄
黄某一家避免因病致贫,是高明区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的一个缩影。今年4月1日,佛山出台新的医疗救助办法,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除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外,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罕见病医疗救助对象、“两病”儿童医疗救助对象也一并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医疗救助办法的出台,不仅扩大了受助对象救助范围,还提高了救助标准,发挥了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减轻了百姓医疗负担。区医保局通过摸清底数、做细台账、动员参保和分类资助参保等措施,大力推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衔接,每月积极为低保、特困供养、低保临界及新增的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孤儿等五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办理中途参保。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1817人,参保率达100%。结合辖区困难家庭及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区医保局依托社保系统对2019年医疗费用个人自负费用较高的人群进行全面筛查,并通过线下走访,对符合因病致贫标准的对象进行调查取证。目前累计筛选出102人,已核查95人,完成全区首宗因病致贫医疗救助个案。
“一站式”结算打通
医疗救助“最后一公里”
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的同时,区医保局推进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既简化了申报审批流程,又实现了“即病即救”,还减轻了患者治病负担。
自高明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上线后,全区共5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功能。该区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等费用,只需支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即可出院。
区医保局认真检视医疗救助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全力推动异地就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省内住院等“一站式”结算。
据了解,在实现佛山市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基础上,高明区进一步推进落实省内就医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自去年9月实行省内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以来,全区重点救助对象36人次实行省内异地结算,救助金额33.47万元。
原标题:实施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送来“及时雨”
今年截至10月高明区实施医疗救助17419人次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冯慧雯通讯员谢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