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12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在京发布《中国35个大中城市住房支付能力指数研究报告(1998-2017)》(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上海、北京、天津、太原、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10个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支付困难,存在“租不起房”问题。
报告发现,1996-2017年中国35大中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中等收入者的房租支付能力逐年增强,“租不起房”问题仅存在房改早期以及某些特定城市。
2017年中国35大中城市中等收入者无负担不起房租的城市,也无严重房租支付困难的城市。2017年上海、北京、天津、太原、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10个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介入0.3-0.5,中等收入者房租支付困难,存在“租不起房”问题。2017年石家庄、长春、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贵阳、西安、兰州、西宁、大连、宁波、厦门17个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介入0.2-0.3,中等收入者中度房租支付困难,租房较困难。2017年呼和浩特、沈阳、合肥、南昌、银川、乌鲁木齐、青岛、深圳8个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介入0.15-0.2,中等收入者存在轻度房租支付困难,但能“租得起房”。
报告指出,不仅一线城市中等收入者存在“租不起”问题,而且二三线城市中等收入者存在“租不起”问题。东部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分布比中西部城市中等收入者租金收入比分布更分散,东部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支付能力不平等程度高于中西部城市。因此,报告建议,租金控制政策应因城施策,重点解决东部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可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