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四中院建院五年:审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超五成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今日(12月30日),北京四中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从201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至今,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四中院审理案件共计17572件,其中51.9%是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
发布会现场。法院供图
根据通报,五年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572件,审结17006件,结案率96.8%,其中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民商事案件5371件,占30.6%;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9126件,占51.9%;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227件,占1.3%;执行案件2848件,占16.2%。
北京四中院介绍,五年来,四中院制定《整建制改革试点框架意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等重要改革制度30余项,创设“立保同步”“侦控辩审”联席机制、法律监督机制等重大机制创新10余项,改革的整体效能稳步提升。
在案件管辖范围上,跨行政区划法院独特职能作用正在不断显现。北京四中院经最高法院指定,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上诉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迈出实质性一步。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审查类案件,同时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上诉法院之一,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和强化网络规则治理贡献力量。
通报指出,北京四中院从五个方面发挥职能优势。一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执法办案“五项难题”。二是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五年来共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涉案标的1239亿元。三是加强涉外商事案件审判,服务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五年来,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290件,涉及75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有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为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四是强化公益诉讼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21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18件。坚持创新裁判模式,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损害赔偿诉讼机制改革,探索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创新适用公益信托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五是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站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北京四中院发布十大影响力案件
全国首例问题跑道案;
全国首例查封飞机案;
首例天津环保行政上诉案;
立马水泥厂关停案;
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诉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郝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首例撤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案;
北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走私医疗器械系列案;
花椒直播被诉网络侵权案;
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密云县政府安监行政批准案(挂牌成立后首案)。
校对 李项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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