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南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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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但是在利益面前,有些人把兄弟情抛在了一边。广西南宁的杨先生就为此烦恼不已,原来他的亲哥竟然企图把他的新房占为己有,而杨先生只能寄人篱下。他们兄弟俩为何会闹到如此地步呢?
杨先生:原来我爸跟我妈建了一套房子,砖木结构、盖瓦的那种以前老式的房子。现在政府拆迁征收了,所以政府给我们置换了三套房子。
杨先生说,他们原来在良庆街有两间砖木结构的房子,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2010年父亲过世之后,在母亲的主持下,土地使用证的名字变更为哥哥杨某儒。后来老屋拆迁,他们家在天誉花园小区置换到了三套房子。
得到房子后,杨先生他们几个兄弟姐妹也坐下来讨论房子的分配方案,并写好了分房协议书,各自摁下了手印。
杨先生:三套房子是这样分配的,我哥一套,我一套,我两个姐共一套。
杨先生说,由于老屋的土地使用证已经变更到了哥哥的名下,置换得来的三套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自然都是哥哥的了。今年8月,哥哥拿到三套房子的产权证后,杨先生就找到了哥哥,希望把属于自己的那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哥哥杨某儒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杨先生的说法,哥哥杨某儒想把三套房子都占为己有。
杨先生:哥哥没有落实协议上的分配,落户到我们名下。哥哥现在就不想过户给我,想把三套房子全部占有。
杨先生说,他身体有残疾,没有工作,现在暂住在二姐家里,靠低保生活。他希望哥哥能看在兄弟的份上,尽快把房子过户给自己。
杨先生:现在意思就是房子让我住,但是房子名字不会给我,不会落户给我。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上了杨先生的哥哥杨某儒。
杨某儒:那个房产证前几天刚刚得回来,现在牵扯到案件,我妹告我,所以现在没办法过户给他。
记者:是牵扯到什么案件?
杨某儒:哎呀,争财产,把案件弄清楚再说。
律师刘炳瑜:从事主杨先生所说的情况来看,他们家庭内部所签订的这个协议,实际上是属于一个遗产分配协议。那么在他的哥哥没有证据证明,遗产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他们内部应该按照遗产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对这个老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刘律师表示,按照杨先生所述,如果他的哥哥拒不交出那套房子的产权,杨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刘炳瑜:第一个申请当地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建议他还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事情。又因为事主杨先生属于残疾人,如果他经济困难,没有办法去进行司法救济的时候,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