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图/陈嘉新)今天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公开摇号,确定了申请家庭顺序号及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最终,2000户申请家庭被纳入受理范围。
2000户纳入受理范围 后天即可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本批次房源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本市无住房家庭。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的是排序在1~2000号的申请家庭。
本次摇号在市住房保障中心举行,在意向登记代表、公证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见证下,工作人员导入这次意向登记的4396户有效申请家庭的信息。最终,2000户家庭入围正式申请。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受理:2020年11月5日-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申请受理时,申请家庭需通过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意向房源确认表》,确认申请家庭“意向房源”。
届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2000套房源供选择 摇号结果在市住房局官网公布
市住房保障中心还将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申请家庭按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时,申请家庭只能在《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意向房源确认表》中确认的“意向房源”的剩余房源中选房,不得选择“意向房源”外的其他房源。申请家庭选房时,若剩余房源不是申请家庭的“意向房源”,本批次申请失效。
已确认本批次房源轮候资格,但在“意向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未办理购房手续、在交房入住前退房或交房入住前因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申请家庭,其本批次申请失效,且自本批次安排选房首日起73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已确认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但在“意向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未办理购房手续、在交房入住前退房或交房入住前因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不得申请购买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
据了解,本批次房源有2000套,均为现房。其中,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100套,三房型150套,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50套,三房型800套,销售均价为12708元/平方米;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550套,三房型350套,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
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市住房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热线:9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