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副主任罢免主任被诉诽谤罪追踪:检方正式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红星新闻
两年前,由于对小区原业委会主任的工作不满,时任贵州仁怀市东城小区业委会常务副主任的陈华学作为主导人,以超小区半数业主举手表决和投票的方式将主任兰维伦的职务罢免。两个月后,他却被警方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捕。
今年9月27日,开庭十个月以后,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回起诉(此前报道:业委会副主任被公诉诽谤罪:开庭近10个月后,检方撤诉,当事人称将申请国家赔偿)。10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陈华学的律师处了解到,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此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据悉,下一步陈华学将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决定书
10月18日,陈华学拿到了“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在其中介绍了案件经过:
“陈华学因涉嫌诽谤罪,于2019年8月12日经仁怀市公安局决定,同日被仁怀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18日经本院批准,次日被仁怀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于2020年5月8日经本院决定,当日被仁怀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仁怀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陈华学涉嫌诽谤罪,于2019年11月6日向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0日)。”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华学不起诉。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不起诉决定书”中,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陈华学实施了诽谤行为,但是不足以认定陈华学的诽谤行为已经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
“既然证据不足,当初为何又起诉呢?需要还我一个清白。”此前,陈华学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表示。
这一次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陈华学的律师——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表示,陈华学被羁押9个月,案件开庭十个多月,法院准允撤回起诉后,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终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图据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