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主要内容
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四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进行买卖的,均需通过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备案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
买卖主体中涉及单位企业的,可暂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存量房其它转移形式:赠与、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能够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抵债协议》)的可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新政实施时间
本细则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逐步实施,2020年12月1日后买卖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流程,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资金监管银行窗口方式采集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纳税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房个人贷款等业务,并将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作为办理各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
新政分析
业内人士分析,此办法出台是为进一步规范二手交易及经纪人行为,实现“三网合一”,宗旨是杜绝一房多卖、高估高贷、降低税费等 “乱象”。新政主旨在于规范之前二手房交易中的不合规。所以,对现有的正规交易流程并没有实质影响。
新政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两部分人群将受影响,一类是资金紧缺的“硬刚需”,另一类则是投资客。“硬刚需”人群购房预算低,想通过高估高贷做低首付的可能降为零;而换手率高的投资客,想通过低价交易,实现降低税费,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的可能降为零。
来源: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直通车
编辑:姜雯欣 校对:张颖
责任编辑:于凌波 值班副主编:张莉
【来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