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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看民法典】今日看点丨老年人真的可以“以房养老”吗?

2020-10-05 19:16:26来源:新闻日日睇

何伯有一套房子想要卖掉

中介阿锦却觉得很不忍心

因为如果把房子卖了

何伯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

那何伯为什么要卖房呢?

(向右滑动查看)

原来

何伯得了癌症...

点开看看发生了什么 

何伯

医生说我有直肠癌,不过我无儿无女,感觉有点麻烦。

所以何伯今天是想过来卖房治病?

中介

何伯

没错!

不过,何伯,你看你现在把房子卖了治病,回来之后就没地方睡觉了。

中介

何伯

有句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如果真的能治好病,我去江湾桥底睡觉又有什么问题呢?

小剧场

以房养老

律师说

老年人可以“以房养老”吗?

曾凡星

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

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民法典第十四章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但该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失。

律师提点

根据这些法律条例,建议让何伯把这套房子卖掉,获得一大笔卖房的资金,同时,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协定,在房管局进行居住权登记,那么在何伯有生之年,这套房子只能由何伯居住。这样何伯就可以在生前享受高品质的生活、高品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愿天下所有老人家

身体健康

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