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9月28日,据辽宁省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沈阳市日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简称“细则”),博士毕业生补贴由6万元提高到7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
细则对补贴范围做出规定,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阳就业创业5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细则还明确,对于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5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