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9月30日,石家庄市区2020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分配开始申请报名。此次配租房源33个小区3130套,其中新配建小区11个共2040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22个小区共1090套。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A类户型1738套、B类户型1028套,C类户型364套。
此次分配的房源商品房配建小区占了很大比例,且不乏高品质社区。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18周岁以下孤儿。
保障房申请依旧采取志愿填报的方式。即1-2人户保障家庭填写“A类申请表”,只可选择A户型;3人户保障家庭填写“B类申请表”,可选择A、B两类户型;4人户及以上保障家庭填写“C类申请表”,可A、B、C三类户型。每个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每个小区可选一个或多个户型。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0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此次保障房摇号分配计划在10月下旬进行,配租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石家庄日报进行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特别提醒,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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