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又有关于西城区公租房的消息了!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现将9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面向取得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9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694套。其中,大套型229套,中套型332套,小套型133套。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备注: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北辰福第项目为地热式自采暖。瑞旗项目为壁挂炉式自采暖。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1年6月30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西城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3日10:00--2021年9月22日17:00。
·重点说明·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住保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四)配租标准
(五)登记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可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登记家庭只可在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由工作人员协助登记。申请家庭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点击“住房保障--资格备案结果查询”具体查询公租房备案编号。
4.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六)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重点说明·
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等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1年9月22日16:00前至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住保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则视为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
(七)意向登记名单公示
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将于2021年9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bjxch.gov.cn/)--“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核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申请家庭排序结果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相关证件提交情况,根据房源套型按照1:6比例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将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xch.gov.cn/)--“通知公告”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四、选房安排
(一)产权单位将按各套型最终选房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五、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
(一)租金缴纳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
(二)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住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010-88150800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66177392
北京市西城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010-68080917-80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