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济自然规划告字〔2021〕4号)”发布补充公告。“济自然规划告字〔2021〕4号”中的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0日9:00起,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10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竞买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8日16:30。
济南自规局对此次出让的共计40幅住宅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的最高限价进行了调整。澎湃新闻根据“最高限价调整表”计算得出,单幅地块的溢价率不到15%。此前的7月29日,济南迎来年内第二批集中供地,共计出让约76幅居住、商业、工业等土地。土地出让总面积251.46万平方米,约3772亩。
第二批集中挂牌出让的宗地原定于8月30日开拍,主城区范围内49幅居住、商业用地采取“错时分批”出让模式。此次,《补充公告》对出让方式也作了调整,由“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 “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补充公告》还要求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济南实际上对土拍政策多个领域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三点。第一、房企拍地落实限购政策,单一地块不允许房企多个马甲拍地。
第二、对于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的房企,将没收竞买保证金。
第三、落实抽签拍地规则,取消了竞配建的模式。进一步体现了济南对于土地市场交易秩序稳定的导向。此外,《补充公告》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土地成交后,对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和出让金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属于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指研究院青岛分院研究主管郭晓锋指出,济南挂牌文件里一直存在这一要求,再次正式提出,后续或将加强对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郭晓锋表示,执行溢价率15%的规定,可避免出现首批地块集中出让中,南北康组团地块引发多家房企竞价,以超60%溢价率成交的现象,更好实现“三稳”调控目标。5月24日,济南市中区南北康片区组团地块竞拍火热,经过143轮竞价,万科以总价36.3699亿元的价格竞得,溢价率约64.41%。
严跃进续指,这也要求房企主动了解政策基调,防范违规拿地。类似规定下,高价拿地的意义已经不大,反过来也有助于控制房企在拿地上投入的资金。业内人士指出,近几个月,济南新房价格涨幅全国居前,在实行房地联动机制方面,对土拍政策进行调整势在必行。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6月份,济南新房价格涨幅位居70城首位,环比涨幅1.5%;7月份,济南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第七位。为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今年7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新建商品房认筹(购)行为,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认筹的户数不得超过准售房源(住宅项目不包括储藏室)的1.5倍。
《通知》进一步明确加强销售人员的管理,开发企业、承销机构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确保销售人员熟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知识,不得出现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行为。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