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大家常见的税费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等,但是有的房产交易还涉及到土地出让金、补全成本价、综合地价款,这些又是什么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
一般在房本上,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土地性质变为出让,以后再次交易,就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了,主要涉及到房屋性质为已购公房和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二手交易。
1、已购公房:
因为卖房人当年购房时的方式不同,有成本价、优惠价、标准价三种,具体房本上有印章,所以已购公房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也不同,
卖房人当年以成本价购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补全成本价
卖房人当年以优惠价或者标准价购房:
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以上所提到的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10元/平米。
2、二类经济适用房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也就是俗称的二类经适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二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首页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
土地出让金=(核定价/1.05)*3%或者(网签价-增值税)*3%,两者取其高。
二、综合地价款
综合地价款主要涉及到房产属性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二手房首次上市交易,缴纳之后就跟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交易了。
1、经济适用房2008年4月11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
综合地价款=(核定价/1.05)*10%或(网签价-增值税)*10%,两者取其高,下同。
2、经济适用房2008年4月1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
综合地价款=(核定价/1.05-原值)*70%或(网签价-增值税-原值)*70%
3、限价商品房
综合地价款=(核定价/1.05-原值)*35%或(网签价-增值税-原值)*35%
4、自住型商品住房
综合地价款=(核定价/1.05-原值)*30%或(网签价-增值税-原值)*30%
以上就是大利跟大家整理分享的土地出让金和综合地价款等特殊类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的分析和讲解。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