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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一周年:成效持续显现

2020-09-30 15:59:19来源:鹏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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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8月下旬,贷款市场化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已届一年。近一年来,LPR随央行政策利率下调,并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利率传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化。

去年8月,央行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以“两轨合一轨”为原则,对LPR形成机制进行改革,以打通市场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改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LPR与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挂钩、增加5年期报价、将报价行的范围由10家扩大至18家、报价频率由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新的LPR由报价行在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上加点报出,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

新机制推出之后,央行进行一系列部署,以“发挥好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增强利率传导效率”。去年8月,央行设定了“358”目标,即:2019年9月末,新发放贷款中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低于30%;12月末,不低于50%;2020年3月末,不低于80%。这一考核目标与MPA挂钩。今年以来,央行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近一年来,央行引导LPR随MLF利率下行,有效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今年8月1年期MLF利率为2.95%,较去年8月下降了35BP,而同期1年期LPR、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4.65%,分别较去年8月下降了40BP、20BP。同时,以LPR作为新基准的贷款利率下行幅度更大。央行数据显示,6月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6%,相比去年9月末下降56BP。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遭受新冠疫情意外冲击时,贷款利率下行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经营压力,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了重要支撑。

从利率市场化的角度来看,LPR形成机制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方面,新的LPR报价可以较好地反映央行货币政策取向和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已成为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随着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接近完成,LPR已内化至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原有的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MLF利率→LPR→贷款利率”的利率传导机制得到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改革以来贷款利率明显下行,为了与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其负债成本,高息揽储的动力随之下降,从而引导存款利率下行。2020年6月,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大额存单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2.64%和2.71%,较2019年12月下降30个和34个基点。这充分体现出货币政策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效率也得到提高,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当然,LPR新机制虽然运转良好,但仍有改进空间。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多次强调要继续推动LPR改革,8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深化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就运行机制而言,LPR改革可在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推进:

▎一是完善LPR曲线。目前的LPR报价只有1年期和5年期,未来可以增加1-5年之间期限的报价,以形成完整的LPR曲线,进一步提高LPR的参考性和基准地位。

▎二是提升MLF利率传导作用。目前央行MLF操作的交易对手主要是国有大行及股份行,诸多中小银行并不能从央行获得MLF,从而出现信用分层现象。未来可考虑将将部分资质较好的中小银行纳入MLF覆盖范围,并扩大报价行范围,以增强中小银行的LPR报价精准度。

▎三是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银行贷款以更具市场化的LPR为定价基准,而存款仍以较为钝化的存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两者的变动并不同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应在于存款端,如考虑逐步取消存款基准利率等。

LPR一周年大事记

 2019年: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改革后,LPR为按照以MLF利率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公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报4.25%,较前值下降6个基点。首次报价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9月20日,1年期LPR报4.2%,较前值下降0.0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LPR报4.85%,与前值持平。

✔10月21日,1年期LPR报4.2%,5年期以上LPR报4.85%,持平前值。

✔1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均下降0.05个百分点。

✔12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转换工作于2020年8月底结束。

 2020年:

✔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2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分别下降0.1和0.05个百分点。

✔3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持平前值。

✔4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分别下降0.2和0.1个百分点,创改革以来最大降幅。

✔5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6月22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决定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分别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8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连续四个月保持不变。

文章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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