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观点
1、事件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财综〔2021〕19号文,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4项非税收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1年7月1日起先在河北等7省市试点,2022年1月在全国全面实施。
2、我们的分析和判断
(1)该政策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的重要一环。
(2)该政策对土地出让金的影响主要是征管工作职能的划转,不改变资金的分配格局,不宜过度解读。
(3)政策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更为及时准确和直接的了解,后期分配机制值得关注。
◆ 投资建议
我们看好行业当前的配置价值。政策方面已形成完整闭环,从土地端、房企以及银行三个维度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进行监测和调控,有利于板块估值修复。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有利于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大环境的形成,行业集中度提升逻辑不断得到强化,建议关注优质住宅开发行业龙头股:万科A、保利地产、新城控股;物业龙头招商积余、新大正;经纪服务行业标的我爱我家。
核心观点
事件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财综〔2021〕19号文,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4项非税收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1年7月1日起先在河北等7省市试点,2022年1月在全国全面实施。
该政策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的重要一环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分两步走:1)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2)承担辖区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其中第一步于2018年6月启动,7月完成,国税地税正式合并,统一为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第二步中的社保征管职责划转于2019年1月完成;非税收收入征管职责的划转分为多批次完成,2019年1月完成了第一批针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管划转,2020年1月完成了第二批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管划转,本次文件针对的是第三批非税收入的征管划转,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
该政策对土地出让金的影响主要是征管工作职能的划转,不改变资金的分配格局,不宜过度解读
根据文件第八条:“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对于土地出让金,文件隐含的意思是,土地出让金的归属不变,仍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且通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但是一个直接影响是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会变得更加规范和严格。
政策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更为及时准确和直接的了解,后期分配机制值得关注
根据文件第九条:“自然资源部门与使用权人签订出让、划拨等合同后,应当及时向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征管信息实时共享。税务部门应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并将计征、缴款等明细信息通过互联互通系统传递给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确保征管信息实时共享,账目清晰无误。”该政策强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将推动地方政府降低土地财政的依赖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质进展。
投资建议
我们看好行业当前的配置价值。政策方面已形成完整闭环,从土地端、房企以及银行三个维度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进行监测和调控,有利于板块估值修复。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有利于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大环境的形成,行业集中度提升逻辑不断得到强化,建议关注优质住宅开发行业龙头股:万科A、保利地产、新城控股;物业龙头招商积余、新大正;经纪服务行业标的我爱我家。
风险提示
行业面临经济及行业下行压力的风险,销售超预期下行的风险,政策调控不确定性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