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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IPO:四机构投资者突击入股 第一大客户连续巨亏

2021-07-02 13:47:25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拟申请主板IPO,该公司于2020年6月报送招股书申报稿、2020年12月份收到了首发反馈意见,但今年以来再无新动态发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目前冠石科技的实控人是9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家公司的高管,存在关联利益输送风险。在冠石科技IPO前,有4家机构突击入股该公司,且签订对赌协议后又很快取消。冠石科技的第一大客户连续巨亏,那么上市后该公司业绩增长能否继续?

实控人如何避免利益输送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冠石科技成立于2002年,实际控制人张建巍直接持有该公司83.60%的股份,并通过镇江冠翔间接控制4.11%的股份,合计控制该公司87.71%的股份。

冠石科技董事长张建巍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6月至1996年8月任南京蓝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1996年8月至2002年1月任SMC(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1月至2019年9月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金世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咸阳冠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冠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邑电子总经理,冠石新材料执行董事,冠石显示执行董事,美国冠石董事,镇江冠翔执行事务合伙人,冠石投资执行董事,重庆冠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香港冠翔董事。

天眼查信息显示,张建巍担任1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10家公司担任高管,曾担任4家公司的股东。担任如此多公司的高管或法定代表人,如何避免关联公司之间的利益输送?

我们注意到,张建巍多达24条周边风险和54条预警提醒。周边风险包括:张建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冠石光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合肥世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其他案由而起诉他人或公司,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在其他案由类案件中被文书内容提及,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立案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内容提及的立案信息,曾担任股东的南京华生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的立案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起诉的立案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立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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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机构突击入股对赌协议为何短期内取消

招股书显示,在此次IPO之前,多家机构突击入股冠石科技,并与张建巍达成对赌协议。2019年12月,祥禾涌原、涌杰投资、涌济铧创、泷新投资以18.24元/股的价格入股冠石科技,入股完成后,冠石科技的股本约为5482.46万股,彼时冠石科技的估值约为10亿元。

冠石科技于2020年7月提交了申报稿,而祥禾涌原、涌杰投资、涌济铧创、泷新投资于2019年12月入股冠石科技,换言之,祥禾涌原、涌杰投资、涌济铧创、泷新投资均为突击入股的股东。

2019年12月2日,冠石科技及张建巍与上述4家机构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存在对赌条款:如公司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IPO申报并被证监会受理,或该次IPO申请最终被否决、终止、主动撤回,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张建巍以约定价款(投资人本次增资金额加8%年息)回购投资人在本次增资中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

此后,2020年4月,冠石科技及张建巍与投资人签署《终止执行投资保障条款的协议》,将上述对赌条款全部解除。解除对赌协议是为了增加IPO审查通过的几率?我们不得而知。

第一大客户连续巨亏对冠石科技业绩存威胁

招股书显示,冠石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特种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半导体显示器件包括偏光片、功能性器件、信号连接器、液晶面板、生产辅耗材及OCA光学胶等,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等带有显示屏幕的消费电子产品;特种胶粘材料包括胶带、搭扣、泡棉、保护膜、标签等各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轨道交通及汽车行业。

2017-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冠石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4.5亿元和8.3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736.91万元、6829.1万元和9179.08万元,业绩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冠石科技实现上述业绩主要是依赖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冠石科技向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约为2.1亿元、3.3亿元和7.2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6.79%、73.42%和86.24%,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可见,冠石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销售收入是来自前五大客户。

对此,冠石科技表示,若未来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改变,或主要客户因特殊原因不与公司继续合作,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注意到,在IPO前,冠石科技前五大客户中第一大客户出现变更。原本在2018年为第三大客户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电)到了2019年跃居为冠石科技第一大客户,该公司对成都中电的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由5747.16万元激增至26664.30万元。

数据显示,成都中电成立于2015年12月,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40亿元,主要产品为23.8-70寸电视显示屏。其8.6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9月正式投建,总投资280亿元,占地约1021亩,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2018年5月实现量产,设计产能为12万片/月玻璃基板。该公司在2018年即成为冠石科技第三大客户。

进一步查询发现,成都中电为上市公司华东科技参股、成都当地政府控股的企业。数据显示,2019年,成都中电实现营业收入36.03亿元,净利润-9.65亿元,截至2019年年末总资产341.51亿元,净资产130.60亿元。

伴随着销售收入的激增,冠石科技对成都中电应收账款也在大幅攀升,截至2019年年末,其相应的应收账款为10534.85万元。

然而,2020年7月22日,华东科技公告显示,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成都中电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预挂牌转让。2020年12月份,京东方接手成都中电并成为其最大股东。

在上述公告中,华东科技披露成都中电近期的业绩情况,如2019年,成都中电的营业收入为36.03亿元,净利润为-9.65亿元,2020年1月-3月,成都中电的营业收入为15亿元,净利润为-4.99亿元。

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段内,虽然成都中电能实现较高收入,但其15个月内却实实在在地亏损了14.64亿元,换言之,冠石科技的第一大客户在亏本做买卖。

那么,成都中电在2019年净利巨亏逾9亿元,在2020年或将继续亏损。这对冠石科技有无不利影响?IPO前,成都中电2019年对冠石科技的采购额激增的原因是什么?上市后,公司偏光片业务毛利率是否会继续下滑,是否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