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REITs行业研究
正文来源:国家发改委投资司
6月4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召开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原始权益人、工程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研究单位,以及中国证监会债券部和沪、深证券交易所近3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发改委投资司韩志峰副司长主持。
会议围绕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程序、审查内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和业务专长提出了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债券部刘榕副主任、汪兆军处长、闫云松调研员,对如何选好优质项目、确保试点成效提出了要求。
韩志峰副司长在总结时指出,筛选出优质基础设施资产,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正在制定的试点项目申报文件,将对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基本条件、申报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试行)》共同构成试点工作的制度基础。
对于如何筛选试点项目,韩志峰强调,一是按照“在重点领域以个案方式开展试点”的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不对各地设定申报数量要求。二是对国企、民企、外企等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三是基础设施REITs是全新的投融资工具,所有原始权益人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不会预设重点范围,主要审核项目的规范性和资产质量,确保做到项目选的准、质量有保证。四是基础设施资产的持续稳定、高水平运营是衡量试点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标准之一。制定基础设施REITs产品方案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把有利于基础设施资产稳定运营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韩志峰最后强调,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与中国证监会紧密合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