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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们的噩梦来了。
P2P网贷全面清退后,存量风险处置工作正在加速推进。6月1日,银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
其中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对已立案的999家网贷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代言P2P的明星们请注意!
银保监发声追缴代言费
6月1日,银保监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近期监管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一点是,银保监会明确表态,要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其中提到,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久战,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持续收敛。
一是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已接管的“明天系”6家保险信托机构运行平稳,一批城商行、农商行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高风险信托机构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持续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大力整治“名不符实”的金融产品。前4个月,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净减少5499亿元。
三是加强信用风险防控。一季度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4632亿元,超过去年同期。一季度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9%,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
四是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做好高风险地区的债务风险应对,有序化解存量风险。
五是稳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
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明星代言的P2P平台爆雷已有定性,即明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哪些明星要哭了?
自2014年以来,先后有e租宝、中晋资本、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爱钱进、有利网等十几家平台爆雷,一度涉事代言的明星包括黄晓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涛、王宝强、唐国强、杨迪等人。
这也引发了关于“明星是否该为代言的P2P产品负责”的讨论。
不过,从此前的报道来看,多数明星在代言平台出现违约事件后,尽管卷入了舆论风波,但多数都不了了之。
2016年,知名艺人张铁林为之宣传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爆发危机,有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责任”,然而张铁林始终未对此发表看法。
随后,e租宝、东虹桥金融、理想宝、团贷网先后爆发兑付危机,让李湘、黄晓明、唐国强、范冰冰等明星陷入代言泥淖。2016年,e租宝被认定为涉嫌诈骗,金额高达700亿。
为大众所关注的还有知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爱钱进”被声讨事件。去年7月,在爱钱进产品传出兑付困难消息后,多名投资者举牌喊出“爱钱进诈骗汪涵退代言费”的标语,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多位受骗的投资者表示,当时是看了汪涵的广告,相信他才购买涉事理财产品,强调汪涵需要为此负责。随后,汪涵就代言网贷平台一事向监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公开道歉。
汪涵道歉后不久,湖南台主持人杜海涛也因代言P2P平台网利宝引发争议。
一名网利宝理财APP的投资者称,他17年至18年期间看到了杜海涛代言的理财APP广告开始投资,目前损失了120多万。
杜海涛姐姐在直播带货时,有网友在弹幕中刷屏“你弟代言的网利宝把我们害这么惨”。
似乎是影响到杜海涛姐姐直播了,她直言:“就没说法,咋地了?爱看看,不看出去,就这样,爱咋咋地”,说完便认真擦起手来。
随后屏幕外助理的声音响起“我只想说,最应该给个说法的是你们自己,没有人强迫你们去做。你这件事情都是你自己决定,跟海涛无关,人家海涛没牵着你的手说你必须给我签……”。
助理说完,杜海涛姐姐连着说了两个“你活该”。
2020年7月11日,杜海涛工作室发布声明称,“网利宝”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与其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合作前其审核了相关经营资质还注册使用过产品,广告合作早已结束,未再发布过此产品信息。
不过也有例外,2020年,因曾经代言的“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上万投资者被套牢,“九球天后”潘晓婷可谓深陷风波里,一度被投资者起诉要求赔偿。裁判文书显示,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银保监会曾发风险提示
今年4月2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银保监会称,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目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种类繁多,常见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是为P2P平台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
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
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平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
四是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
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此外,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