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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去年以来办理财务造假类案件59起 全链条财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

2021-05-30 09:48:09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4月16日证监会例会要点如下:

1、证监会修订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引

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4月1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李维友表示,部分科创企业存在缺乏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改革修订完善,总体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目标,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处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新增研发人员超过10%的指标,形成4+5的科创评价指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专家库制度;交易所在发行审核中,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中介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

2、去年以来办理财务造假类案件59起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案件,相关案件办理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23%。

陈捷表示,财务造假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二是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首发杂糅共生;三是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实施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跨度时间长,且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

3、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

陈捷表示,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4、全链条财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

陈捷表示,财务造假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二是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首发杂糅共生;三是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实施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跨度时间长,且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

5、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

陈捷表示, 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和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