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事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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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改革再出发,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方案获批】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正式启动。十年来,创业板在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升级、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链条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深交所数据显示,经过多年发展,截至目前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807家,总市值为6.78万亿元,平均市盈率为43.68倍。创业板超过九成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七成以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02
【深交所:增设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等相关要求】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实施办法增设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等相关要求。明确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同时,删除原规则中2日、5日冷静期要求。
03
【新基建发力,新产业逆势突破】据21世纪经济报道,4月下旬,2020年一季度各个城市的经济数据进入密集发布期。总体来看,部分城市的一季度GDP增速并不理想,但随着3月份后复工复产进度加快,3月当月的主要经济数据降幅收窄,部分数据实现正增长。受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发展的传统动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不过,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新动能却得到有效释放。不少城市开始积极布局“新基建”,由此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降幅收窄,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网游手游等线上服务也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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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长期投资,封闭式权益基金今年已发行500亿元】据上证报,积极引导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布局封闭式权益基金,成为公募发行市场的新趋势。今年以来,封闭式权益基金发行规模已超过500亿元。业内人士认为,从基金产品设计的源头进行突破,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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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行扎堆入局,基金托管市场加速智能转型】在中国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背景下,市场传出最新动向,继渣打银行之后,德意志、花旗、汇丰3家外资行组团叩响我国基金托管市场大门。3家银行均在本月向证监会提交资格核准材料。一方面是外资行加速涌入,另一方面,资管新规落地后净值化产品发行加速,国内商业银行托管系统都在实时核算、信息披露、风险预警等层面下功夫。一些银行目前正借力外部科技机构来实现托管系统升级,加速智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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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规章引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起航】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证监会发布了四部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启动。四部规章制度包括《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拟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轮改革基于板块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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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为企业减负,“保市场主体”将迎更大力度新政】为落实“保市场主体”的要求,下一步相关部门在继续推进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等方面还将出台相关支持新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落细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同时,密切跟踪疫情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进一步研究完善税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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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1万亿元专项债,财政刺激路线图逐步清晰】据一财记者从地方了解到,第三批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下达地方,按要求在5月底前发行完毕。除基建领域外,资金还会投向新基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等领域。
世界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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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将考虑扩大市政流动性工具,把可发行收益债券的有限政府实体纳入其中。
02
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认为收益率曲线过于平坦不可取的观点没有改变。整体来看日本金融系统保持稳定。需要注意信贷成本上升的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延长可能使金融系统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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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央行:提出购买至多5亿澳元的政府债券。
04
俄罗斯央行:以后的利率决议中可能有一次会降息。
大行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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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湖北新冠检测试剂盒集采,为大规模筛查做准备
湖北新冠检测试剂盒集采,拟中标企业价格出台。湖北省此次新冠检测试剂盒集采拟入选企业包括核酸检测试剂企业迈克生物、达安基因、明德生物、华大生物(武汉)和抗体检测试剂企业丽珠集团、诺唯赞,核酸检测价格由16.78-24.99元/人份不等,抗体检测价格为12.99元/人份和13.885元/人份,价格较此前有较大幅度下降。3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以外地区解除离鄂通道管控,4月8日,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目前湖北省新冠疫情防控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考虑湖北武汉是本次新冠疫情发源地,为响应4月22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应检必检,愿检必检”的要求,我们推测湖北省工厂复工、学校复学有大规模筛查的需要。
当前复工复学进入到关键阶段,国内新冠病毒检测仍有较大需求。新冠病毒检验服务企业盈利能力取决于检验试剂盒成本及检验服务定价等因素影响,其规模效应较为明显。目前国内新冠病毒检测仍有较大需求,已有包括江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40元/人份)、天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80元/人份)、武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260元/人份)、湖南(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不高于160元/人次)等省市公布新冠检测服务定价,各地收费差异较大。
新冠试剂盒全球需求量巨大,整体产品价格将稳中有降。新冠试剂盒销售作为体外诊断企业增量业务,为相关企业贡献一定业绩增量。海外试剂盒出口企业订单量目前较为充裕(迈克生物公告,截至4月22日公司已收到的订单约400-500万人份,万孚生物一季报显示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目前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状态,相关出口企业盈利已锁定。
近日商务部联合两部委发布公告,允许海外注册防疫物资有序出口,后续影响视海外订单情况、竞争格局、产品价格而定,整体产品价格预计稳中有降。
受益于3月中下旬出口需求暴增,预计相关企业二季度仍有较好业绩表现。国内新冠检测需求在复工复产复学及境外输入压力下可能持续受益于3月中下旬出口需求暴增,预计相关企业二季度仍有较好业绩表现。
风险提示。新冠检测试剂盒价格竞争加剧;出口海外试剂盒出现质量问题;新冠检测试剂盒原材料供应紧张造成价格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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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落地,强度符合预期
事项:
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要点包括:(1)新能源汽车补贴延长至2022年,平缓2020/2021/2022年退坡节奏为10%/20%/30%。公共交通及公务领域车型补贴上限约200万辆,2020年不退坡,2021/2022年分别退坡10%/20%。(2)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指标不作调整,提高能耗门槛及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不低于300km)门槛。2021-2022年保持技术指标稳定,支持电动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3)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4)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以下,“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5)燃料电池将以“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国信汽车观点:
20年新能源补贴政策落地,我们认为对标欧美新能源行业政策,国内政策不适宜撤出过急,2020年10%的温和退坡旨在扶持产业平稳过渡。2020年取消包括营运用途在内的公共交通及公务领域车型的补贴退坡,进一步加大车企在运营平台的出货意愿以保障今年销量,肯定营运需求对销量的支撑作用。30万以下的补贴前售价给予特斯拉压力,政策向国内车企倾斜,同时鼓励车企在电子构架技术上突破,向智能化、网联化发展。
评论:
温和的退坡幅度延长行业窗口修整期,与欧美加码新能源车产业链目标一致2020年10%的温和退坡旨在扶持产业平稳过渡。为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向高能量密度、长续航、低能耗的优质车型发展,近几年补贴加速退出,2019年40%-60%的退坡幅度给与产业链较大降本压力但自发需求仍显不足,120.6万辆的新能源汽车销量是自2009年来首次年度下降(同比下滑4%)。经测算,2019年补贴金额降幅超30%,而2020年10%的退坡下补贴支出压力可控,保障行业平稳发展更为重要。
随欧美加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国内政策不适宜撤出过急。欧洲及美国为除中国外最大的汽车生产及消费地区,为抢占产业链发展先机去年以来相关补贴政策相继发布。对于欧洲,碳排放约束保障其供给端底线,需求端上各国均推出力度较大的消费环节补贴拉动,其中最吸睛的德国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5年,且提高对应的单车补贴额(净价<4万欧元,补贴提高50%;4-6.5万欧元,提高25%)。对于美国拟延长的税收抵免政策以及加州为代表的地补均保障产业良性发展。我国经过前期千亿补贴,在电池、核心电气零部件赛道已有优势企业脱颖而出,补贴政策不宜过快撤出。
参差多态
股民彻底炸了!创业板注册制深夜发文:涨跌幅全改20%,开户门槛仅10万!20条要点最新解读…太刺激
中国基金报 泰勒
基金君的朋友圈被创业板注册制刷屏了。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27日晚间11点,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此次创业板注册制,不少投资者会有疑问,投资创业板门槛有没有变化?
涨跌幅扩大到20%对交易买卖股票有何影响,对于新上市公司有何规定?
而对于退市程序又有何新安排?如何与科创板错位?如何影响资本市场?
带着这些疑问,基金君从证监会、深交所官网文件整理了20大要点,供投资者参考。
1、创业板注册制跟科创板有何不同?
《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做法,在发行条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原则要求、监管处罚等方面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
2、创业板的定位有何变化?
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体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3、《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办法》有哪些主要制度安排?
一是精简优化创业板再融资发行条件,保留了基本的规范运作、独立经营方面的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真实透明合规,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要求,建立更加严格、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投资决策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三是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审核标准、程序、内容、过程公开透明,增强市场可预期性,支持企业便捷融资。
四是显著提升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成本,压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努力培育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4、并购重组价格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多弹性
市场选择的核心是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价格。这次改革通过调整发行股份的定价标准,在并购重组价格形成中给予创业板上市公司更多弹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好作用,让并购双方得到更充分博弈。
5、对于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后,有什么监管要求?
一是明确章程规定内容。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的相关事项,包括持有人资格、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表决权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转换情形等。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充分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及时披露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6、创业板将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新增市值退市指标
在退市程序、标准及风险警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安排。例如,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
完善了退市标准,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新增市值退市指标;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强化风险揭示。
7、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基于板块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
8、存量投资者(已经开户创业板)有何影响?
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但在交易前应充分知晓改革后市场风险特征和变化,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深交所在充分研判市场和投资者情况的基础上,增设了一定资产和交易经验的准入条件。
三是调整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这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采取的便利投资者举措。
9、为什么新增投资者有增设准入条件?而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
新开户投资者没有参与过创业板交易,存量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满足准入条件的投资者也要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对市场风险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理性投资。
10、创业板门槛比科创板低?会不会影响科创板流动性?
目前看,创业板投资者人数虽然多于科创板,但两个市场规模不同、体量不同,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不能简单用投资者绝对数量多少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板块的制度安排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都将进行评估完善。
11、不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增设准入条件,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创业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
12、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创业板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由深交所制定具体的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企业上市,并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创业板预留了一定的改革过渡期,未盈利企业在改革实施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上市。
13、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即日起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证监会公告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中国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尚未经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深交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14、将制定负面清单 明确哪些企业不能赴创业板上市
科创板要突出“硬科技”特色,要求相关机构依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创业板的板块新定位,同时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到创业板上市。与此同时,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精选层在上市/挂牌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15、深交所:增设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等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二是明确会员要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门槛条件进行核查。
三是明确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16、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目前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基数较大,要兼顾好存量市场的平稳运行,注重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项基础制度,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需要与之相匹配。
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17、创业板股票竞价涨跌幅将限制比例为20%
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存量企业将同步实施)。
18、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19、设置创业板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为减少拉抬打压和大额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抑制股票短期炒作,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即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
20、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 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规定优化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