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晚间,新疆浩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新疆浩源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新疆浩源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持有新疆浩源,并在2020年4月1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除此之外,记者还注意到,新疆浩源近日还出现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从公司3月30日的公告中看到:监事胡中友先生,持本公司股份21,14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54%),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8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51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据“天眼查”显示,新疆浩源的主营业务为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最终控制人为周举东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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