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不对称“杀手锏”:私募定向披露功能问世
2020年2月14日,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的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定向披露功能正式上线,增加了投资者登录查询端口,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的信披备份系统查看其购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报告。
“此前私募行业出现一些风险事件,我们在核查相关事件时发现,投资者获取的信披材料和在协会的信披材料不一样的,通过定向披露功能,投资者可以查询到私募管理人在协会的备份。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网格化管理,形成市场化的制衡机制。”基金业协会私募部相关人士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基金业协会于2019年5月份着手准备落实该项工作,正式上线前也找了很多大型管理机构进行了内测。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如期上线,是基金业协会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资者提供的无接触线上查询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情况的重要工具。
定向披露功能正式上线
2016年2月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披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上线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实现了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在协会信披备份系统进行备份的功能。
按照《信披管理办法》第六条“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要求,2020 年 2 月 14 日,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定向披露功能正式上线,增加了投资者登录查询端口,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协会信披备份系统查看其购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投资者查询账号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者查询账号开立、启用、修改和关闭等。投资者在系统登录、报告查阅时遇到问题,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信披备份系统的报告备份情况存在疑虑的,均可通过系统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留存的定向披露功能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统内嵌的信息披露报告评价渠道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沟通。
“私募信披报告一般分别是,月度信披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净值、产品资产份额,资产净值;季度信批报告包括当季度产品业绩情况、财务指标、投资组合情况,份额变动情况,管理人报告(内含产品基金经理情况,产品运作合规情况,产品运作报告等)。” 北京一家中大型私募人士向第一财经表示。
截至2020年2月14日,自主发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年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为96.36%,季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达97.51%,管理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自主发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达98.7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年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为90.20%,半年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为91.32%;创业投资基金年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为93.54%,半年报平均披露备份比率为94.39%。
基金业协会也表示,鼓励各私募基金投资者积极洽询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便尽快使用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
多方面帮助投资者
较长时间来,市场普遍认为私募基金不透明、信息披露做得不好。业内人士认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并不是向全社会无差别披露,但是必须向相关合格投资者披露,这个功能就是强调了相关和合格投资者这两个关键因素。
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互相选择,投资者做出选择和决策必须有工具和信息,私募基金定向披露功能的上线,便是给投资者提供工具和信息,为投资者赋能。
业内人士称,该功能对私募基金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有多方面的提示意义。对正在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来说,私募基金不是投资完了就万事大吉,要定期关注基金的运行情况。协会的私募基金定向披露功能一是提供了稳定的信息获取渠道;二是校验私募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和向监管层保送的信息是否一致。对于潜在投资者来说,市场各类研究机构也在披露私募基金信息(主要是业绩),这个功能告诉投资者,选择私募基金不能仅仅看业绩,某一时的业绩更不可靠,要综合评判和选择,要主动向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基金管理人索要信息。
“此功能给大家提供了更多因子和维度,让投资者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并且这个功能是协会全面自律管理体系中的一环,投资者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投诉,协会和监管机构的事中事后检查、自律处分、行政处罚,甚至司法机关的司法惩戒都是保护投资者的有力力量。”基金业协会相关人士也表示。
显然,投资者登录信披备份系统可查看并评价所购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报告,将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加强信息披露备份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助提升私募基金运作的信息披露备份效率和质量;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披备份系统查看投资者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的评价情况,并及时就相关内容与投资者进行核实和沟通,将提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工作效能。
基金业协会表示,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定向披露功能的上线,创新地为保护我国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情权提供行业公共品,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透明度和专业度,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市场化信用化制衡机制建立,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