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
天天都为工作忙。
又从年初忙到了年底,
年底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年终奖!年终奖!年终奖!
年终奖来了,那么问题也来了。你知道怎么计税更划算吗?
在减税力度加大的背景下,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当年综合收入“一并计税”,才能较好地获得减税红利,成为一道现实的选择题。
如何选择,其实主要看大家年终奖发放金额多寡和靠近“临界点”的实际情况,尤其六大年终奖“临界点”千万别误踩。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想计算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先来了解一个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年终奖金-全年专项扣除-全年专项附加扣除额-其他扣除-6万。
当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时,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计税最合适,因为此时你如果选择年终奖一次性计税方式,税率至少也是3%。
在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0至3.6万元之间时,两种年终奖计算方式得出的个税大体相同。
当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时,年终奖单独计税并非你优化年终奖计税的唯一方案。我们可以选择将年终奖拆分出一部分纳入综合所得计算,剩余年终奖单独计税,也会是比较划算的一种方式。
另外,年终奖不平滑的应纳税额曲线,在部分临界点时,会发生税款的“突变”,大家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选择相对优惠的计税方式。
这些年终奖的临界点包括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96万元。
比如年终奖36000元,按照税率表,若单独计税,对应税率3%,需缴纳税款1080元。年终奖在此基础上增加1元,即年终奖36001元对应税率跃升为10%,需缴纳税款增加到3390.1元。年终奖增加1元,税款则增加了2310.1元。
小伙伴们GET到了吗?其实对于年终奖,永远有人欢喜有人愁,无论最后拿到多少,可以借着年底的机会卸下包袱和压力,在2020年重新出发,才是过年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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